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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陇川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6230   作者:  日期:2019/12/14

董生龙委员:

您提出的《章凤森林公园加强水库观赏鱼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陇川县森林公园于2003年投资1850万元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目瑙纵歌场(含目瑙示栋、木代房)、泼水广场、中心广场,森林公园雏形基本形成;2006年投资93万元完成早诺东雕塑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森林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2007年投资93.6万元完成泼水广场白象塔工程建设;2010年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了早诺东纪念广场工程、环湖步道工程、重点景观区绿地工程建设、2012年投资240万元完成公园景观亮化工程建设。森林公园经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逐步成为陇川县内的城市生态综合性公园,在充分发挥其作为城市绿肺的作用的同时,也为陇川县打造“中国目瑙纵歌之乡”提供了一处举办大型节日庆典活动场所和集旅游观光、游憩、娱乐、爱国主义教育、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

关于您提出的安装摄像头的建议,积极申请上级平安县城创建工作资金支持,同时纳入陇川章凤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内容,陇川章凤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调整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由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水库鱼类管理的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陇川县森林公园日常管理,水库内的鱼类根据密度,由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时打捞转移至其他水库进行养殖。在过去的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偷捕鱼情况。下一步加强管理,安置禁止游泳和捕鱼标识牌,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加大巡查力度,对水库内尚自偷捕鱼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828

文章来源:陇川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