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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改造范围的报告

浏览量:27424   作者:  日期:2018/8/22

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打好棚改三年攻坚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55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69号)《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有关通知》等中央、省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市棚户区公共基础设施滞后、民房破旧及居民生活环境差等状况,我县计划实施陇川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陇川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实施地点面积和户数:实施地点为县城老街子周边老城区,范围为南至龙凤路,西至勐宛三象路,北至卫国北路。改造面积134.22亩,改造户数227户。改造面积134.22亩,改造户数227户。

(三)改造方式: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改扩翻建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的方式(其中:1.改扩建房屋227户,主要对卫生厕所和厨房进行改造新建、部分 房屋屋面防水及水电工程改造;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翻修、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收集处理、路灯、绿化等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548.12万元。

二、相关措施

为顺利推进我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县一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合理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城镇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危房、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纳入城镇棚户区范围。

2018-2020年棚改项目,我县秉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一是要符合城市规划,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二是要规范城中村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范围内的自然村改造,要认真界定是否符合棚户区条件,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不纳入棚改年度计划。

(二)严格使用棚改专项贷款

一是严禁将棚改专项贷款用于棚改以外的工程建设。对拟纳入国家棚改计划的项目,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严禁将棚改以外的工程建设纳入棚改年度计划。二是严格控制将棚改专项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把关,不将与棚改项目不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棚改项目。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严格核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内容

在申报融资贷款前,严格核定棚改范围内的非住宅类建筑内容。对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面积较小、零星分布、与住宅区穿插交织、难以分割的非住宅建筑,且非住宅建筑征收补偿投资占比和面积占比均不高于20%,可给予棚改专项贷款。对于非住宅建筑征收补偿投资占比或面积占比超过20%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四)严格执行改、扩、翻建政策

对安全和使用矛盾突出的不成套住房实施厨卫等综合改造的,作为改建工程纳入棚改范围;仅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亮化美化等或对居民房屋进行外立面整治、节能改造等,都不作为改(扩、翻)建工程纳入棚改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等带来的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我县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灵活用好拆除重建、货币化安置和改、扩、翻建三种棚改方式。

(五)合理确定货币化安置比例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进一步增加实物安置,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大局,处理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进与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系,做到相得益彰、两相促进,决不能因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大局。

(六)提前谋划,做好以后年度棚改前期工作

目前,棚改融资模式由以往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变更为棚改专项债券发行为主,多种方式并存的棚改融资模式。国家财政部《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出台后,我们面临着新的融资模式的试点与挑战,融资工作任务艰巨。根据住建部相关工作要求,省住建厅计划于2018年8月至9月间启动2019年棚改计划的申报工作,申报2019年计划的项目,必须在完成“三调”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及开展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列入我州上报计划盘子,我县一定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确保2019年棚改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陇川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