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设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是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直属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国家对疾病的预防控制、卫生监测、检验检测、卫生学评价、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技术职能,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预防医学技术的指导中心。
中心成立于2003年12月,前身是陇川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8年3月,2001年8月从城子老县城搬迁至章凤。2003年12月由原“陇川县卫生防疫站”更名为“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多年来,我中心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长期持续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使我县常见的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得到有效的控制或消灭。尤其近二十年来采取有效的传染病各项预防控制措施,使我县几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条例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和有效的开展了卫生学的监督监测、卫生学调查,为及时解决处理各种卫生突发事件和食物中毒,提供科学的检验检测数据,给卫生执法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期的全民健康教育和各种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宣传教育,使民众树立了健康的自我保健和疾病的防范意识。
中心目前具有一支较高素质爱岗敬业的专业技术队伍。现有在职职工6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人,工勤人员9人,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8人,中职11人,初职16人;临时工13人。中心占地5731.28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实验室面积1250平方米。2020年5月11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实验室面积65平方米,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人员有12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为二级。中心内设行政办公室、艾滋病性病防治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防治科、卫生检验科、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财务后勤科10个科室,拥有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酶标仪、分析天平、电子光学显微镜、X射线机、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核酸检测一体机等一批先进仪器设备。建有HIV抗体初筛实验室、理化检验实验室、卫生微生物检验室、病原微生物检验室、结核杆菌培养鉴定实验室、鼠疫菌强毒室、寄生虫检验鉴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等实验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