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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关于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公示

浏览量:1120   作者:  日期:2020/11/24

德宏州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已经2020年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标准公示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700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32元/人·月。
四、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能力)50元/人·月。
联系人:杨云霞,瑞明;联系电话:2130503;电子邮件:4448448@qq.com,234307623@qq.com;地址:芒市大街135号(德宏州民政局);邮编:678400。
                                    德宏州民政局


文章来源: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