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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复〔2019〕25号德宏州民政局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621   作者:  日期:2019/12/9

德宏州民政局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3号提案的答复

 

戴邴仕委员: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的提案》由州政府督查室交州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德宏州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识别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20195月份,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516261725人(城市低保对象33695193人,农村低保对象2179356532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522.96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378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192元。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扎实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2017年,为实现精准扶贫,德宏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出台了《德宏州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精准识别城乡低保对象,做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县市统筹各方力量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识别对象一起纳入贫情分析、一起调查核实、一起公开公示、政策标准一起培训、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统筹推进、一起督查落实的做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了精准识别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通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专项行动,2017年全州共退出5024968083人,退出率达46%做到了低保清理常态化,在低保清理过程中,认真落实上级对低保清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在低保数量上只减不增,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救助资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二、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2018—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全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德民发〔201827号),把低保专项治理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起抓,切实查找、及时发现、有效整治农村低保中的问题,强力推进农村低保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更好落实,实现阳光低保。2019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漏保、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和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核对中心作用。截至20195月底,通过入户调查、与社保、住房公积金、住建、公安等其他部门系统信息比对,共核对了1098826432人次(低保对象991324438人次,特困人员783851人次,临时救助292户,1143人次),动态调整不符合享受救助的对象27808179人(低保对象26087992人,特困人员172187人),生成核对报告2899份(城乡低保核对报告1983份,特困人员核对报告47份,临时救助869份)。按照省厅要求各县市在核对系统中上传了委托书、授权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材料齐全,操作规范。

四、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精神,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按规定足额配备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使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目前各县市正在制定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核,预计9月份人员就位。

五、强化救助政策宣传,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州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县市、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民政信息员的低保工作业务培训,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把救助政策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为基层干部掌握社会救助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州、县(市)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让广大群众监督低保工作,对举报信息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四是在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关键时期,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专项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2017年以来,多次对各县市贯彻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导并下发了督导通报和紧急通知,及时解决基层在两项制度衔接中的问题,确保两项制度衔接正确组织实施。

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德宏州民政局

2019619

 

文章来源: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