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关于孔润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陇委〔2020〕39号)文件精神,经2020年6月24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孔润富 兼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杨 任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君潭 任陇川县民宗局副局长;
李维记 任陇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云山 任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段兴仁 任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谭国才 任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兰小闷 任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邵曰存 任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冯菊芳 任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刀承杰 任陇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继贵 任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许有信 任陇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事业副科,试用期1年);
宋宏相 任陇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1年);
张 云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石德福 免去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根田 免去陇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佩钦 免去陇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