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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陇川县2020年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浏览量:67040   作者:  日期:2020/7/28

 为切实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陇川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陇川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69号)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切实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全县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整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干扰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我县城市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噪声扰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全面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1月)。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整治方案,量化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噪声整治专项宣传,大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及防治措施,正面引导群众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02月)。各成员单位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开展噪声污染摸底排查,梳理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及整治对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3—10月)。各成员单位对梳理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及整治对象开展整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整治,综合治理,限期解决。整治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11月起)认真履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及时总结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经验,深入分析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联合管控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严防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