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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公安“交警+劝导员”开展 “一盔一带”主题“劝导+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浏览量:3912   作者:张婕  日期:2020/6/9

  5月22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驾校学员进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志愿活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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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此次劝导活动的开展,精心安排部署,提前谋划研究。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利用赶集日,在城区人车流集中的三象北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志愿活动,及时通知相关驾校做好准备工作。活动开展前,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劝导员进行分组,安排民警强化指导,做好岗前培训,要求劝导过程中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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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劝导员按照分组有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向广大群众宣传“一盔一带”相关安全知识,为群众介绍头盔、安全带的使用知识、讲解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让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并逐一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防止发生意外时有效保护头部,提醒汽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同时,在宣传过程中,重点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对发现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及教育,督促其立即改正,协助民警责令车主对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遮阳伞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进行拆除,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发放幸“盔”有你宣传资料,耐心宣传讲解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的交通规则、安全事项,拒绝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20人,劝导员17名,查处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44起、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3起、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43起、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1起、拆除遮阳伞12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