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陇川边境管理大队营区内举行揭牌仪式,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边境管理大队法制部门检察室正式挂牌设立并开始运作。此项举措,标志着陇川边境地区法治建设将迈上新的台阶。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茂军出席活动并讲话。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学用,陇川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沈祥共同为法制部门检察室揭牌。陇川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检察官与大队民警共40余名代表参加。
据悉: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大队法制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室,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试行)》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陇川边境管理大队作为驻地执法机构,主要担负着边境一线管控、辖区治安防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等重要任务。检察室派驻后,将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大队在刑事诉讼等工作中密切协作配合,并通过共享大队刑事案件信息、查询执法办案系统、调阅案卷、实地巡查等方式,对大队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大队依规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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