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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陇川林草持续在行动

浏览量:3224   作者:杨荣志  日期:2020/2/8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和安排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学习传达

1月23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州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陇川县委、县政府防控工作要求和《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紧急通知》,结合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职责,成立了领导小组,就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将上级主管部门防控指导性文件及时转发给各乡镇和广大护林员,要求迅速学习和开展辖区巡查、防控等工作,陇川林草疫情防控战役的号角全面吹响。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为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谁经营、谁防控”以及“早预防、早控制”的要求,1月26日上午,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三部门组织召开陇川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场所)负责人工作会议,会上学习和传达了国家三部门联发的文件及省、州、县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养殖场所开展消毒,采取防护隔离措施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1月29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参与的州督查检查组对我县章凤农贸市场、同心路农贸市场停止活禽交易、宰杀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月30日,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领导针对开展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排查登记过程中安排查处的零星养殖农户研究处理方案。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封控

1月27日起,根据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乡两级林草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执法人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挂帅,对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开展排查登记,对县内44户办理有《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及《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开展养殖活动的场所进行登记,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所实施场所消毒,粘贴“疫病防疫场所、非饲养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语,向养殖户发放“疫病防控告知书”,在养殖场所粘贴“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陇川县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告”、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各44份,张贴“养殖场封控告知书”44份,同时,向排查出未办证擅自养殖的场所也张贴了“养殖场封控告知书”,以防养殖户在疫情期间擅自运输、转移、宰杀,造成隐患。自2月2日开始,对全县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使用缅籍务工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工作,共排查木材加工企业19户,登记缅籍务工人员301人。


 


 

及时收集本系统防控工作信息,按时向县政府指挥部、州林草部门信息日报告制度。收集汇报上报乡镇上报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信息194期,汇总后上报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线日报信息12期22条。及时发放到养殖场所消毒用药(火碱)25公斤,及时发放口罩给9个乡镇林业站和管护分局共计2000个、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1000个,为工作人员和广大护林员做好自我保护认真履职尽责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控精神和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建立了“陇川县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管理群”,将所有登记养殖户纳为群员,有需要养殖户知晓的、开展工作的要求,第一时间先通过微信群转发、安排,接着工作人员入户(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在群里转发了“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倡议书”、“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陇川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告”、“德宏州森警提示:禁止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封控告知书”,国家三部门“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4号公告)”、云南省委宣传部的“口罩你不戴,病毒把你爱”等防疫宣传标语,省林草局加强养殖场所管控“四条措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十条措施”、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大扫除、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的公告(第6号)等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养殖管理群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养殖场所开展消毒、封控等工作情况,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深入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张贴《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防控工作的通告》57份,张贴“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44份,养殖场所禁止入内标识44份,发放州防控指挥部“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44份。各乡镇林业站和广大护林员深入林区和村寨发放张贴“野生动物封控告知书”100份、“不接触野生动物、决不吃野味”宣传标语10幅、县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八条防控措施”100份,为防控工作宣传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陇川林草部门防控工作也持续有力的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