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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

浏览量:4297   作者:项锦江  日期:2019/10/12

9月12日至9月27日期间,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陇川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和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发放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陇川县共计33名同志获得了该项荣誉。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以红色、黄色为主色调,由章体和“70”飘带组成。章体以铜胎底镀金为材质,采用五星、团锦结、光芒为元素,整体采用镀金、冷珐琅、冷压工艺,代表国家荣誉,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70飘带”由如意祥云元素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放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尊爱英雄,为党、国家和人民建功立业的良好风尚。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3月底至8月底通过初步排查、严格筛选、认真审核等步骤,以严肃态度做到“不错选一人,不遗漏一人”,并确保每一枚纪念章发放到位,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慰问,感受到国家从来没有忘记为“初心和使命”奋斗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