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县委编办对全县事业单位,按照1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网络监测、档案查阅、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保障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工作要求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充实执法监管力量,由原来3名检查人员增加到4名,将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109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建立了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式信息抽检工作取得实效。随机抽检的10个事业单位是:陇川县王子树乡中心卫生院(加挂陇川县王子树乡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站)、陇川县城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陇川县第四中学、陇川县防震减灾局、陇川县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陇川县瑞陇木材检查站、陇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陇川县景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
扎实开展随机抽查检查,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及时转发了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印发了《陇川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抽查内容、范围、比例等。安装运用随机摇号软件,按照抽查比例要求,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10个事业单位,及时印发了抽查通知书,深入单位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查看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检查人员现场填写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了全程记录、责任可追溯。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达到工作预期目标。在实地核查过程中,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正本未悬挂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二是举办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更名,未进行及时变更登记,三是单位档案资料不齐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事业单位即时整改。并将结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公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