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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地税稽查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六好”创建考核办法

浏览量:1718   作者:段崇辉  日期:2009/12/4

近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全体稽查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地税局新修订的《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六好”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是为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准确有效地评价各级地税部门的工作绩效,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的工作要求,实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廉政建设好”的六好创建目标,不断推进地税系统“二次创业”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的。《考核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坚持“六个统筹”将各项地方税务工作都纳入了统一规范的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比和奖惩,从而促进地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好《六好考核办法》,陇川地税稽查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后的稽查工作中应注意处理好六种关系。一是科学选案与查前预选的关系。一方面要求必须对案源进行认真、科学的筛选,另一方面发现涉嫌偷税的纳税户也作为检查对象延伸查处。二是撑屋检查时间与提高检查质量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审理制度,要求各检查组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基础上,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检查完毕。三是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稽查流程的关系。实行主协查(AB角制)不定期互换制,保证稽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按稽查流程实施,各环节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具体、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四是案例分析与查后建议的关系。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检查中、查后进一步认真总结发现的偷税手段、查账方法、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典型案例分析,向征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提出书面征管建议。五是稽查局与其它职能部门的关系。不仅与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建立定期互换查处信息制度,还应同各征管部门建立资料信息定期传递制度。六是税务机关与被查单位的关系。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理念,保证被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