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09〕75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陇川农场:
2008年陇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食品药品工作目标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决定对陇把镇等25个单位和段朝明等4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先进单位
勐约乡 陇把镇 景罕镇 县工商局 县畜牧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卫生局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优秀单位
王子树乡 清平乡 城子镇 护国乡 户撒乡 章凤镇
陇川农场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商务局 县经济局
检验检疫章凤办事处 县粮食局
三、先进个人
段朝明 景罕镇 尚立伟 勐约乡
曹根权 陇把镇 丁勒堵 清平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实行科学监管,为建设平安和谐陇川作出新的贡献。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