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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浏览量:1486   作者:雷剑鑫  日期:2009/10/16

 

10121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刀承祎为组长、副主任雷天四为副组长、县人大办、民侨、法制、财经、教科文卫等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陇川糖厂、陇川县甸川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县医院、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的方式,重点抽查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及其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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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检查组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益民汇报了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县劳保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上,检查组指出自20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率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劳资双方实现双赢的意识和手段不断增强,为构建和谐陇川,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仍然存在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文本不够规范;法定“五险”的缴纳还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四是劳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劳动关系和谐的良性互动。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费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