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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农村合作医疗和谐发展见实效

浏览量:2064   作者:许有学  日期:2009/8/4

 

互助共济  倾情惠民

陇川县农村合作医疗和谐发展见实效

 

2007年陇川县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点县,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合作医疗扩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扎实工作,谱写了一曲“亲民、爱民、重民、为民”的和谐乐章。

“互助共济”谱写“亲民”柔情

刚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之初,不少农民抱观望态度,不相信每年交10元钱生病住院就可得到最高达万元的补偿。县合管办一方面通过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另一方面利用百姓身边的事例加以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意在提高农民健康保健水平,有效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施以来,很多农民得到了实惠,如章凤镇光相村13岁少女银左梅,2008年因脊柱侧后凸,前往昆医附二院行脊柱侧弯娇正术,花费医疗费7万余元,合作医疗封顶补偿了2万元,户撒乡芒海村农民赵加茂,不幸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先后在昆明住院治疗5次,花费医疗费六万余元,合作医疗封顶补偿了2万元……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主动要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009年陇川县参合率达94.31%

“惠民举措”传递“爱民”真情

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合管办按照“务实、创新、公正、廉洁、和谐”的方针,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科学制定了陇川县新农合“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级五处”公示制度,赋予参合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定期对医疗机构查房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三是建立外伤患者报销前后调查核实制度,保证参合外伤患者报销公平、公正。同时,将服务能力强、覆盖面广的省、州和相邻县的部分公、私立医疗机构纳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了县内10家公立、2家私立和113个村卫生室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大大提高了参合患者的满意度。

“强化监管”体现“重民”深情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专项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用分开,用拨分离办法,县合管办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审计、监督等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建立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的过快增长,确保资金安全运转。

县合管办通过明察暗访、信息报表反馈、现场普查、突击检查、走访农户、电话回访病人等途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使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有力促进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20072009年核减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章行为补偿金额20575.92元;查处乡村医生套骗合医基金、农民借证看病、开具虚假证明、隐瞒交通事故骗取补偿费、双重参保等违规违章行为15起,追回资金24226.30元。

“科学运作”倾注“为民”亲情

县合管办在确保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和基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了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009年,将村级、乡级门诊费补偿报销比例调整为40%35%,年封顶线提高到200元;将乡级、县级、县外住院补偿报销比例调整为70%60%35%,年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今年上半年,全县获医疗补偿参合农民160054人次,补偿金额580.26万元,参合农民受益率达124.2%,同比上升了47.6个百分点。三年来,全县累计参合人数为38.0392万人,受益561881人次,参合农民共计报销医药费用2026.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