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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积极打造“阳光低保”

浏览量:1250   作者:  日期:2009/8/3

 

 

今年是中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之年,值此喜庆之年,陇川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和关注民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原则,在“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上,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积极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严格把握保障对象关。申请人提出个人申请时,由调查组入户调查,建立低保调查责任追究机制,分清责任主次,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审核质量。

二是严格把握收入核算关。各村成立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小组,其成员由群众威信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的党员或村民代表担任;评估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核算原则和方法,入户上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逐一核算评估,确保家庭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是严格把握程序关。实行“三评、一公布”,“三评”即村委会、乡(镇)、县民政部门三级评议;“一公布”即村委会张榜公布。同时,建立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与投诉,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人。

四是严格把握发放关。县财政局直接将低保金,通过代理银行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冒领、挤占、挪用、截留、克扣低保资金。并由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沈玉喊凹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