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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少生快富工程”惠及全县1.59万人

浏览量:1767   作者:任祖荣李维明  日期:2009/7/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州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陇川县采取“六项”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地完成了2008年“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兑付工作。

陇川县2008年“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涉及全县9个乡镇3554户,应发奖励资金1066.2万元,扣除原来已享受过“奖优免补”政策的1582158.2万元外(1000/),本次实际应发放的奖励资金为908万元。日前,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专用存折将908万元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地兑付到了奖励对象手中,共惠及35541.59万人。主要措施是: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少生快富工程”政策的推行和落实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平抑陇川出生人口高峰的主要措施在全县推行。成立了陇川县“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实行“四权分离”,严格资金管理。“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此次的奖励对象为农村居民夫妻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奖励标准为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并一次性奖励3000元。资金筹措、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县财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状况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及时配足了县级承担部分,并将以后发生的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奖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发放,由县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资金监督,由县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照“四权分离”的办法,严格对象确认,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认真解答奖励对象的咨询,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少生快富工程”政策,让奖励对象充分了解奖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县、乡()抽调工作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调查统计,核实奖励对象的基础信息。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了虚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核查数据的准确性。

五是张榜公布,阳光作业。按照“公开透明、直补对象”的原则,对于登记在册的奖励对象进行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监督。

六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实行领导督查责任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督查小组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