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摩托车下乡
为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国家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产品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
二、农民购车享受补贴的期限
(一)摩托车为
(二)汽车为
三、农民购车享受补贴的条件
(一)农民将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每户限补贴一辆,且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二)农民购买
(三)农民购买摩托车,摩托车每户限补贴两辆。
(四)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2年内不得过户。
四、补贴比例及金额
(一)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二)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三)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五、补贴产品的确定
享受补贴的车型、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必须是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第一、二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财政部互联网址:http://www.mof.gov.cn[经济建设司])中公布的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在网上更新。也可到中国目瑙纵歌之乡网和各乡镇家电下乡办公室咨询。农民购车者可登陆上述网址查看享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的车辆品牌和型号。
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申报流程
(一)对于购买
1.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和摩托车,经销商要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交付给农民购车者,所购买的车辆车身外部必须有 “汽车下乡或摩托车下乡”标识。
2.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和摩托车后要到陇川县公安局车管所接受汽车摩托车品牌和型号检查并申领牌照。
3.农民购车者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家电下乡办公室申报补贴资金,要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购车者一折通存折。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请到相关部门补办。
(二)对于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流程如下:
1.首先要提供必备的要件(包括: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牌照等)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局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2.取得上述2项证明后再按照上述购买微型客车和摩托车的流程进行申报。
七、资金发放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办法,乡镇家电下乡办公室审核农民购车者申报材料后,符合补贴条件的,让当事人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印章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县财政审批后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农民购车者;不符合条件的,应立即告知当事人,并解释不符合的原因。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
八、其他
政策及事项有不明之处请咨询:
陇川县财政局:联系人:刘伟礼 电话:0692--7172961
章凤镇:联系人:施继军 电话:13708623992
景罕镇:联系人:杨清荣 电话:13578221030
陇把镇:联系人:张春艳 电话:13320454918
城子镇:联系人:杨荣承 电话:13759207317
户撒乡:联系人:熊连团 电话:13708620772
护国乡:联系人:何庭国 电话:13759226023
清平乡:联系人:丁阿明 电话:13578213513
勐约乡:联系人:金小伦 电话:13759202520
王子树乡:联系人:许胜祥 电话:15911755195
陇川县汽车拆解企业名单
名 称: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
地 址:陇川县章凤三象北路电力公司对面
负责人:吴远梅
联系电话:13988203859
陇川县汽车摩托车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