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陇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工委督察组到统计局督查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会上,赵兴芳局长就“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州“五不准”、党风廉政建设等9项督查内容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查看相关痕迹资料后,督察组对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予以肯定,就下步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在贯彻落实州委政府“五不准”工作时,重点做好干部职工吸毒及工作纪律的盯防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三是班子会议和诫勉谈话要有专用记录本,并分别归档;四是要设立一个联络员,专门负责与纪工委的联络工作。
此次督查将更好的促进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有效开展,为推进陇川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