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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检察院2008年年终考核总分名列全州第一

浏览量:1435   作者:  日期:2009/3/2

 

 

2008,陇川县检察院针对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匮乏、案源少等问题,积极开拓思路,采取常沟通、勤联系、多宣传等六项措施切实抓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收效明显,全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提请州检察院抗诉2,建议提请抗诉1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件,直接劝息诉3件。在全州2008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考核中,州检察院分别就提请抗诉、再审建议、息诉疏导、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执行监督以及民行改革工作和综合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打分,陇川县检察院以总分136分名列全州第一。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向州检察院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方向、新任务,保持经常性地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工作。

二是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参与县信访局、县法院处理的一些上访、缠访案件,从中寻找申诉案源。

三是加强与县法院立案庭、民庭、执行庭等科室的联系。积极争取县法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顺利开展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注重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了解民怨、民声,从群众反映中直接捕捉线索和案源。    

五是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的联系,寻找案源。

六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以开展“举报宣传周”、“七一”建党节等活动为契机,通过下乡、上街散发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地位、作用和主要程序,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认知度,缓解线索匮乏的压力,保证案源及办案数量。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