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彭腊么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关于彭腊么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陇委〔2008〕43号)精神,经2008年8月7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彭腊么 任陇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姚留昌 任陇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张艳芳 任陇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罗相道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陇川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昌宝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陇川县海事局局长;
许本莲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陇川县林业局副局长。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