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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成效

浏览量:1501   作者:许有旺  日期:2008/11/19

 

 

近年来,陇川县积极推进财政各项制度改革工作,在逐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以及“乡财县管”改革的基础上,于200710月在县政府办等10个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20081月在县直各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

经过一年的运行,有力推进了县直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一是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和撤销行为;二是规范了资金管理,增强了政府资金宏观调控能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三是强化了财政预算执行,进一步促进了预算执行的公开和透明度,我县阳光财政氛围正逐步形成;四是促进了各预算单位的廉政建设,有效遏止和预防了私设“小金库”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截至20081031,已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单位数为46个。累计纳入财政国库资金18010万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12518万元,财政授权支付资金5042万元,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合计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73.2%,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资金结余1914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陇川县将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各项制度改革,结合“乡财县管”改革工作逐步把全县9个乡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施范围,使全县财政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