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畜牧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组成的陇川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验收组,对全县5户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验收。
陇川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于2008年5月动工,2008年8月完工。主要实施陇川县公安局城子康复戒毒农场标准化养猪场建设、景罕镇李老六标准化养猪场建设、城子镇刘金文标准化养猪场建设、清平乡孙早定标准化养猪场建设、清平乡杨建祖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陇把镇户岛村标准化养猪小区建设,计划总投资103.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万元,地方投资43.02万元。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项目实际完成5户,当前城子康复戒毒农场标准化养猪场正在建设,预计11月份完工。项目实际投资96.5万元,共完成新建猪舍
验收组按照基本建设项目验收程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在听取县畜牧兽医局主管领导的汇报后,验收组一致认为:陇川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完善,部门领导重视,工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做到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现象。项目实施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为推动陇川县畜牧产业化建设,促进畜牧事业的发展,验收组指出陇川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全县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市场供应,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下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就下步项目管理工作,验收组要求:一是按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完成配套项目建设,做到限期完工,专人负责,监督到位;二是按项目要求,相关部门要全面检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工作协调到位、指导到位;三是完善项目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四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使扶持养殖户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市场供应。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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