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5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征收个人所得税759万元,同比增长68.67%,增收228万元。其增长因素有:一是税法宣传收到实效,公民纳税意识普通增强;二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配合,在每月拨发行政事业单位在册在岗人员的工资时,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成为促进个人所得税增长的有利因素;三是对两个糖厂外运税收源泉控管,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强与房管、土地、交通等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对全县建筑行业税收实行代扣代缴,使建筑安装个人所得税能及时足额入库;五是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陇川地税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代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使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成为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增长的因素。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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