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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工作结束

浏览量:1810   作者:祁丽萍  日期:2008/9/24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及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据省、州的安排部署,陇川县于20084月至8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清查“小金库”工作。

陇川县清查“小金库”工作分自查自纠、核实检查、分类处理和自查自纠“回头看”四个阶段进行。全县纳入清查单位50个,自查面达100% ,共清理银行账户331个。为保证清查工作的质量,县清查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有代表性的选择抽取了13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核实检查面达26%。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的日常收支基本上能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没有发现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行为。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坐支、截留应缴非税收入现象。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专户结余资金长期滞留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县清查办根据核实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逐户下发了检查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22万元,原渠道退回财政专户项目结余资金46万元,整改归位专项资金8万元,核销银行账户4个。

为确保清查“小金库”工作取得实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就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小金库”,建立良好财经秩序,以书面承诺的形式作出了郑重承诺,为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通过开展清查工作,使各单位普遍增强了法纪和制度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