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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举办首期新企业所税法培训会

浏览量:1430   作者:朗庆新  日期:2008/9/4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316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11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有了一些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及投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帮助企业准确掌握政策,减少纳税风险,节省税费支出,使税务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新税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830,陇川县地方税务局首次举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会,来自全县30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县地税干部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受省、州地税局的委托,云南中瑞税务师事务所赵洪老师采用授课和具体税例相结合的方式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制定的背景、新旧税法内容的比较、新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贯彻。并就如何填写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辅导。

此次培训,有效加深了企业财务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对新法的理解。一方面使纳税人掌握汇算清缴工作的程序,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另一方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审核、清算能力,收到了一定的培训效果。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