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灾情发生后,陇川县及时安排下拨各乡镇应急资金40余万元,安排的救灾物资印花油布50卷、油毛毡50卷、 帐篷20顶、棉被200床、大米12吨已及时运送到了各受灾点,部分群众已领取棉被、大米等物资,部分村寨、学校已建盖了临时安置房。

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思利章指出,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首先要确保没有衣穿、没有房住、没有饭吃、没有干净水喝的四类灾民,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救灾款物发放当中,要分类登记,操作规范,按重、中、轻受损程度发放,不能出现哄抢和人情发放的现象,更不能出现挪用、滞留救灾款物问题发生。为确保救灾款物资的安全有序发放,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思利章要求:一是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管工作;二是救灾款物发放要规范有序,从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发放情况要层层公布,发放要规范有序,同时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救灾款物发放要有痕迹资料,所有形成的痕迹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要管理好,以便开展工作所需。

县长李正环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认真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同时,就贯彻落实好检查组的要求,县长李正环要求各相关部门:一是从节检出发,把救灾款物使用好、管理好。特别是在建盖临时安置房中,在保障水、电、路等畅通的同时,坚持“够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做好临时安置房的建盖。二是民政、地震及乡镇必按照严格按照资金性质的使用方向,把救灾款物用好。三是民政及各乡镇要做好救灾款物放发、使用台账的痕迹资料管理,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小到一根线、一瓶矿泉水都要登记在册,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对救灾款物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把事后监管变成监管前移,过程监管。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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