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企业清查“小金库”工作质量,真正达到维护经济秩序和加强廉政建设的目的,近日,陇川县国有企业清查办对5户地方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重点检查,检查面达到100%。
此次涉及到检查的国有企业主要有:陇川县自来水厂、陇川县购销公司、陇川县林场、陇川县兴国贸易总公司、陇川县章凤报关行。
据了解,此次在县清查组进驻企业清查工作前,各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以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向县清查办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包括:遵守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将所有资金纳入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所有账目向监督机关公开(涉密业务除外);不违反规定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并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经检查,被检查的5户企业均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瞒、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也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法定账簿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没有一户企业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企业都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防治“小金库”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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