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
二、认真处理和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努力推动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宏观政策提供依据,力争200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突破8亿元目标。
四、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坚持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落实1户企业工业的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实施2户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
五、继续做好陇川工业园区建设各项前期工作,不断加强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六、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承诺人:陇川县经济局局长 杨 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