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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林业局2008年度履职承诺

浏览量:1378   作者:  日期:2008/8/20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林业政策;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及抢占国有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

二、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7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过97.8%,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控制率不超过10公顷/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

三、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无公害率在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测报准确率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种苗产地检疫率98%;发生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时,严格执行降低消耗方案。

四、积极争取各种项目,努力完成新造林3.2万亩,义务植树15万株,中幼林抚育0.5万亩。切实巩固好已经实施的13.1万亩的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林木种苗的培育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严把造林质量关,对造林项目认真进行检查验收。

五、完成500口沼气池和200座节柴灶的建设任务。

六、按照省州县的安排部署,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资源,调配好人员,做好林改的技术服务工作。

承诺人:陇川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熊开友

文章来源:陇川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