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完成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签订的各项工作责任指标。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三、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学生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做好民族寄宿制中学和职业高级技术学校建设,扩大高中、职高招生规模,解决高中发展“瓶颈”问题。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顺利实施,扩大贫困学生的救助范围。坚持校长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审计。
四、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安定、和谐。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五、开展好教育系统“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宣传面达到100%;中、小学学生宣传面达到95%。继续做好单位“禁毒防艾”挂钩点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六、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实施校长公选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充分调动校长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中小学的办学效益。
七、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成立“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在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实行“校财局管校用”的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节约型学校。
承诺人:陇川县教育局局长 董保强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