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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安监局2008年工作履职承诺

浏览量:1305   作者:  日期:2008/8/20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组织全县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查处;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依照实施细则进行问责。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每周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两小时,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打造学习型机关。

三、加强内部干部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到全体干部经过培训,人人持有执法证。同时与挂钩村委会共同开展好禁毒防艾工作。

四、根据《陇川县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联席会议。开展省、州安监部门贯彻实施的“三项”经济政策。

五、完成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控制指标3人以内的任务。力争通过加大检查整治力度,不断消除安全隐患。全年不突破事故指标。在实施“三项”经济政策方面有较大突破,力争完成30%

 

承诺人:陇川县安监局局长  彭 明

文章来源:陇川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