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纪检监察职能,严格执法,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产、车辆管理,严格案件查处工作、计算机保密制度。
二、严格学习、作息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两次业务学习;安排5名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地州以上业务培训学习。加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做到委局干部职工无一人吸毒。积极配合挂钩乡镇开展好禁毒防艾工作。
三、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申诉控告;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招投标监督、受理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制定出台《陇川县纪检监察新闻信息奖励办法》和《对信访举报的有功人员实行不公开奖励办法》。建立《陇川县纪检监察网》。对典型的大要案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一案三卡”制度。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尹银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