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认真落实《陇川县民政局工作规程》,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优先落实,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优质服务。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事项在办公场所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三、按政策和资金匹配情况落实农村低保扩面和提标工作。安置好2007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落实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地名命名工作,完成县级勘界联检报告,年底做出行政区划图初稿。加大民间组织管理,对民间组织进行一次调研。
四、检查落实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建立灾情隐患点的排查和救助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争取更多的救灾资金支持。年底实现五保户入住敬老院;争取把3个农村敬老院列入“兴边富民工程”。
五、完成好三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和两个社区的成立工作,启动并实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村级执政能力,争取村委会、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列项,提高村委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婚姻档案管理,建立电子文档,提高办证效率,对于申办离婚的家庭,多做劝解,降低离婚率。
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底实现与州签订的建立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目标,规范公墓的营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建立老年人资料库,协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优惠政策,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加大对干部职工落实各项制度的检查和监督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学习内容。
七、在全州率先实现网上审批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在全县率先实现网上办公。探讨全省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模式,为全省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模式提供经验。
承诺人:陇川县民政局局长 杨恩传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