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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履职承诺

浏览量:1395   作者:  日期:2008/8/20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热情主动、文明履职、服务规范、认真负责、及时高效。

二、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把职能职责、审批事项、服务事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将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一律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

三、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健全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等违反服务承诺受到群众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全面完成县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2008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积极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完成总投资3601.45万元的3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县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农转用、征地报批等工作。

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接到建设单位用地申请,7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答复,未答复视为已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申请,一般项目在20日内办结,较大项目在30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的采矿权登记、变更、延续、注销申请,4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单位和个人土地登记申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人: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勒卡

文章来源:陇川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