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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08年度履职承诺

浏览量:1471   作者:  日期:2008/8/20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机关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机关效能。申报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认真做好项目编报工作和完成好1-2个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计划完成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20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66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10个新农村规划。

四、抓好城乡综合整治,加强市政工程、环卫保洁、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管理和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

五、加强建筑市场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制定监管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排出安全与质量隐患,提高全县建筑质量,使用户用上放心房、住上安心家。

六、为保护好我县生态环境资源,认真宣传和贯彻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对新上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七、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污染治理整改工程,对环境污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监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材料,为我县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0吨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580吨内。

承诺人:陇川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丁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