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完成州县下达我局2008年度8200万元的税收任务,做到应收尽收。
二、落实“四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实行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和岗位职责,考核与年度评先、评优结合。
三、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重点,认真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在岗人员年人均参加脱产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每周一思想政治学习、季度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做到学习有考勤记录、有学习内容记录。
五、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开展重点税源、龙头企业的纳税评估,建立和完善税收经济分析、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立足陇川优势,加强对制糖、电力、加工工业、冶炼、边贸等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管理,认真落实、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全力促进陇川经济发展。
七、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和办税指南,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健全纳税服务体制机制,规范纳税服务标准,实行纳税服务八公开。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应用效率,树立“法治、文明、务实、高效”的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手段,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建设。
承诺人:陇川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张伟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