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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妇联2008年履职承诺

浏览量:1600   作者:  日期:2008/8/20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和妇联班子建设。。

二、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入户走访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值班制度、廉政制度。严格实行按规定办事,以制度管人,坚持热情、坦诚、优质的服务态度,确保陇川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作。

三、精心组织指导好“三八”、“六一” 活动;创建省、州、县各级妇女之家(学校)不少于25所;支持基层妇女之家(学校)开展以文艺演出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0场次,座谈会10场次;组织争做合格小公民儿童实践交流活动5场次;投入资金3万元举办甘蔗种植技术、科学养殖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妇女骨干培训不少于2800人;举办禁毒防艾妇女骨干和儿童培训不少于6场次;

四、投入资金82万元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其中:为52名特困孤儿发放生活费、教育费、医疗保健费、衣服被褥费和心理支持培训费至少13万元;为100名贫困学生按月发放生活费、家庭营养费、替交教育费、保险费不少于51万元;为15名孤儿寄(收)养家庭发放建房补助费不少于16万元;实施春蕾助学行动,帮助面临失学的中小学学生发放临时助学金不少于2万元。另外,向全国妇联争取投入10万元资金实施的景罕镇半罕小组和芒旦小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人畜饮水工程,确保年内竣工,交付使用;投入妇女循环金至少20万元,扶持贫困妇女和创业女能人的生产发展。

五、加强协调督查力度,确保《陇川妇女发展规划》、《陇川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得到落实;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安排部署的其它工作。

六、储备一批项目,努力争取一批新项目。大胆扶持探索“女能人+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的农村新经济组织示范模式。

                          承诺人:陇川县妇联主席  许玲聪                       

文章来源:陇川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