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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船舶车船税实现零的突破

浏览量:1596   作者:张萍  日期:2008/8/15

 

 

近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管理员在税源调查过程中了解到,陇川县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拥有并使用机动船打捞铁矿沙。由于陇川县没有大江、大河,纳税人对拥有并使用船舶应缴纳车船税不甚了解,经过税收管理员向该公司财务人员进一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并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相关规定,该公司已于近日申报缴纳了2008年度车船税(使用船舶)600元,使陇川县在船舶使用缴纳车船税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