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章凤3户、拉影32户西瓜种植户在章凤、拉影农资经营户闫某、李某处购得一批地膜,并在自己种植的西瓜地使用,但使用40天后发现该批地膜出现风化、烂裂现象,严重影响西瓜生产和收成。受损后,农户及时向县消委会、陇川县工商局章凤分局及经营者反映受损情况,县消委会、章凤分局及经营者十分重视,多次到西瓜地实地查看受损情况,核实受损面积,经营者答应农户由自己承担赔偿。通过县消委会、章凤分局积极协调,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达成了由经营者每亩赔偿损失100元的赔偿意见。
当天下午,县消委会、章凤分局分别召集经营者闫某、李某及受损农户,在拉影、章凤两地同时进行现场赔付,调解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下得以圆满完成,双方均表示满意。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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