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陇川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尹青霞去陇川县看守所办案,在路旁拾得现金300元。拾到钱后,尹青霞四处寻找失主,并对同去办案的同事说,自己曾经丢失过钱物,能感同身受失主焦急难过的心情,这300元钱虽然数额不大,但说不定失主有急用,所以她一定要将钱尽快物归原主。尹青霞和同事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失主,并及时归还了300元钱。尹青霞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失主和全体看守干警的一致好评。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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