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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工商所与辖区散装白酒经营户签订《责任书》

浏览量:2418   作者:王青松  日期:2008/5/12

 

 

51,城子工商所开展辖区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并与辖区散装白酒经营户签订《责任书》。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城子工商所首先根据2007年推行《责任书》制度和登记台账制度。目前,该所又与40户散装白酒经营户、19户自产自销散装白酒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要求经营户只能购进具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白酒生产者提供的散装白酒进行销售,应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购进散装白酒基本情况;不得在经营中掺杂使假,销售勾兑散装白酒。自产自销经营户必须保证是自己酿造的米酒,并保证酒的质量,不准弄虚作假。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