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报会上,陇川县政府相关领导就陇川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向检查组作了汇报。据了解,自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陇川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陇川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得力,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特别是在提高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中所采取的六条措施值得总结推广。这六条措施是:一是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监管,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标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二是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工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选址或者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前,到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手续,未办理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三是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报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四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规定应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未经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不得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五是建立联席制度,相关部门加强交流,及时通报、研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六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就下步工作,检查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开展自查工作,做好迎接省检查组检查验收的筹备工作;二是按照“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加强宣传,使抗震设防知识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加强对在建水库、已建水库的管理,加强对病态水库的修建防固,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六是在项目审批中,结合陇川实际,制定可行的项目审批标准和程序。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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