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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浏览量:14523   作者:  日期:2008/4/28

陇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陇政发〔2008〕108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陇川农场:

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围绕重点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根据2007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陇川县工商局等20家先进单位和杨掌瞬等7位同志进行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

一等奖: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勐约乡人民政府陇把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县卫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景罕镇人民政府护国乡人民政府、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三等奖:县教育局、县商务局章凤镇人民政府、县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章凤办事处、城子镇人民政府户撒乡人民政府、清平乡人民政府、陇川农场

二、先进个人

杨掌瞬   李玲华   邢瑞仙   段朝明   曹根权   尚立伟   陶双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在贯彻执行目标责任书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发展的眼光和改革的思路,探索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实行科学监管,为建设平安和谐陇川作出新的贡献。

 

 

 

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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