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宣传陇川,打造中国目瑙纵歌之乡品牌,把陇川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做得更好。根据陇川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为解决陇川县广播电视局播音员严重短缺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5名,其中:汉语2名、景颇语1名、傣族1名、载瓦语1名,双语者优先。现将招聘事宜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全局和发展的观点,把播音员的招聘与提高宣传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定向报名,统一考试,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观众问卷评议以及试用期考评的方法进行。县监察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县广播电视局播音员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成立“陇川县播音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益伟任组长,人事局局长孔建华、广电局局长陈刚任副组长,宣传部副部长李跃九、财政局副局长牛志强、监察局副局长王华、广电局副局长杨海莲、纪检组长刘永生、新闻部副主任穆途山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广电局,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人事和广电等单位抽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广播电视工作,具备播音员岗位所需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微机操作,有一定专长。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三)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陇川县籍的优先。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录用后,办理正式人事调动手续;社会招聘的与县广播电视局签定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聘用期的工资待遇单语为1500元/月,双语为1600元/月(含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报名、初选、镜试(室内、室外)、笔试、综合评议、录用六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692-7175009)
2.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须知:①报名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彩色),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片3张(彩色)。②提供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个人制作的影视资料及本人在各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
(二)初选(所有成员参加)
1.初选时间:
2.初选比例:分语种及性别,按报名与计划录用的适当比例确定初选对象。
3.初选办法:按报名人数逐一进行自我介绍,由有相关人员及播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综合确定初选人员。
(三)镜试
1.室内镜试(40分)
(1)镜试时间:
(2)镜试地点:陇川县广播电视局演播室。
(3)镜试内容:镜头效果、主持节目、文字纠错能力、语言处理能力。镜试内容由县广播电视局拟定。
2.室外试镜(60分)
(1)场试时间:
(2)场试地点:临时定。
(3)场试内容:现场报道。
(4)顺序:以抽签方式进行。
3.评分:满分100分,其中室内40分、室外60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镜试人员得分。分语种和性别按3:1的比例进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县广播电视局
3.笔试内容:新闻理论知识、新闻命题写作、新闻稿件(节目)评析、广播电视相关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笔试试卷由县广电局聘请专家拟定和阅卷评分,卷面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新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新闻文体的掌握程度、新闻写作能力、新闻敏感性和新闻稿件(节目)的评析能力以及时事政治方面的知晓程度。
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的可以免试。
(五)综合评议
根据应试者的成绩(镜试分+笔试分=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语种和性别从最高分确定录用人员。
(六)录(聘)用
拟聘人员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在电视台公示7天后,由县广电局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的,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属社会的由广播电视局先试用六个月,试用期满,由人事、广电组成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再由广电局形成考核材料报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县监察局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整个招聘工作中,在县广播电视局发出报名、初选、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初选、面试、体检以及录(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八、其它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陇川县广播电视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