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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共救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浏览量:2410   作者:  日期:2007/12/21

 

近几年,陇川森林公安加大了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自觉保护森林和救助野生动物的事迹不断涌现。

1217,陇川森林公安分局接电话报称:陇川陇把农场拉线分场一职工家房檐上,有两只面部象猴,身子象老鹰的动物,请森林公安前去查看。接报后,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及时与野生动物救护收容站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一同赶赴报警地点,经野生动物救护收容站工作人员鉴定,两只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民警与群众一起小心的把两只保护动物从房檐上取下,及时送到了野生动物救护收容站进行收容救治。

编辑:杨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