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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地税四项措施着力打造和谐稽查

浏览量:2316   作者:段崇辉  日期:2007/12/21
 

 

今年以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足稽查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四项措施,着力打造“和谐稽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融洽了税企关系,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采取的四项措施是:

一、宣传辅导增和谐。将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始终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查前,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认真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涉税问题,搞好沟通;查中,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讲解财务制度及税收法律、法规,消除误解,使纳税人接受,达到标本兼治的稽查效果;查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使纳税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进而融洽了税企关系。

二、规范执法促和谐。从三个方面规范稽查行为,积极推进“阳光稽查”。一是程序上规范,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的规定,每查办一起涉税案件都严格遵守“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的业务流程和“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理、审理不执行”的执法原则进行,使稽查四环节相扣,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从制度上规范。强化稽查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着重抓好对稽查人员执法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确保对稽查案件的处理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三是从行为上规范。制定相关制度,要求所有稽查人员在处理税务稽查过程中态度上和气、言语上文明、举止得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三、优化服务求和谐。将查后帮助企业规范财务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税收秩序作为稽查工作重点。通过积极开展稽查廉政“回执卡”制度,强化与纳税人的交流,主动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了解企业需求,有效帮助纳税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赢。

四、整顿规范出和谐。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狠抓案件查处工作。一是抓好日常稽查选案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人力,合理安排稽查计划,建立稽查工作责任制,有效堵塞漏洞。二是抓好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及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积极与各业务股室和基层征管单位配合,开展好对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和饮食娱乐业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三是抓好对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规范举报案件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罚,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用实实在在的惩处力度纠正偷、逃骗税的歪风邪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税收环境。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