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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司法所喜迁新居

浏览量:2499   作者:  日期:2007/11/15

 

锣鼓喧天,彩旗飘扬。117日下午,陇川县城子镇司法所喜迁新居,从城子镇政府办公楼搬到了新装修共有三层楼的新家,在德宏首批司法所建设项目中成为了第一家喜迁新居的司法所。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在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按照省、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陇川县把基层司法所建设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快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及规范化建设步伐,同时也是政府今年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事实之一。

据了解,该县在建设中,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司法所”为根本出发点,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建设中做到了“四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全县各乡镇均组建了司法所,并配置了办公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县司法局还及时为各司法所颁牌、统一制作司法所印章。二是人员落实。各乡镇严格按照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的任职条件要求,将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使基层司法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大幅提高,年龄结构得到改善,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三是经费落实。在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通过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保障了建设所需经费。四是职责落实。建设中,明确各相关部门和施工队的职责,严格工程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好,发挥最大的效益。 

典礼仪式上,德宏州司法局局长赵祖平、陇川县政府副县长雷天四出席了典礼仪式,并为司法所剪彩。陇川县纪委、发改、城建及城子镇党委、政府等家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州司法局、盈江、梁河、瑞丽、潞西司法局相关领导也前来祝贺。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