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举报,陇把分局、景罕工商所分别查处了两起无照生产加工销售鱼饲料行为,打击了无照经营,维护了公平竞争。
6月1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陇把分局对陇川县陇把镇老皮革厂家属区刘某某的鱼饲料加工厂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该鱼饲料加工厂无任何证照,厂房内摆放有机器设备、饲料原材料和生产好的成品饲料,经查,当事人刘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生产加工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至今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鱼饲料。根据有关规定,目前,陇把分局已对刘某某无证照生产加工销售鱼饲料行为进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5月31日,景罕工商所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景罕镇景罕中学对面的加工作坊内有人正在生产加工鱼饲料,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王某某未能提供任何生产加工经营许可手续,现场摆放着加工好的鱼饲料10袋(每袋约45公斤),以及搅拌机、搅拌提升机、制粒机制粒提升机、变压器等生产工具。根据相关规定,景罕工商所经报请县局依法对当事人王某某违法生产加工销售鱼饲料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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